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1-05-04
(以轿车为例)●临时停车10分钟不收费●临时性占道停车点:起价2元/小时,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每次收费最高不超过5元。●普通停车场:临时停车每小时1.5元;早上8点至晚上8点内,每次最高收费5元;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每次最高收费6元。●室内停车场:临时停车每小时2元,早上8点至晚上8点内,每次最高收费6元;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每次最高收费8元。
今年4月末起,翠屏区不少停车场(点)2元的停车起价费一下上调到了5元,一倍多的涨幅让不少市民抱怨质疑翠屏区停车收费大幅上涨不合法。5月3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后发现,物价部门明确表示翠屏区停车场 (点)起价费没上调,部分停车点存在擅自乱涨价的情况。
调查:停车收费起价上涨至5元
5月3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南岸崇文路道路边上的临时停车点看到,几位车主在该处停车后,收费员就向他们收了5元。记者就此询问收费标准时,该收费员向记者出示了一块印有宜宾市交警支队字样的停车收费员工作牌后表示,汽车只要停入他们的停车点就要收5元的起价费。在南岸碧峰园小区门口的道路上,记者得到了同样的答案。该段停车点收费员告诉记者,南岸的停车点收费绝大部分都涨到了5元起价。
在城区东街十八间临时停车点内,一位身着便装的中年妇女正在收停车费。她告诉记者每个车停车费起价为5元,到晚上10元,过夜20元,24小时有人看管。在洞天街停车场,记者了解到该点停车收费起价也为5元,且晚上7点后无人看管。
随后,记者走访了宜宾城区南门桥、上走马街、下走马街等停车场、停车点后了解到,收费员们均向记者表示:从4月末起,只要车停进停车场或停车点,他们最低都得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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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市民各执一词
“我们的停车点是承包的,从五月起,我们每月要多缴纳80%的费用。在车位没变多的情况下,成本却翻了将近一倍,没有办法,这笔费用只有由车主承担,要不然我们从早守到晚,最后只能倒贴钱。”对于为何涨价,下走马街停车点收费员廖明钟面露难色地向记者解释。
对于上调至5元的停车起价费和收费员的解释,不少市民表示,无缘无故上涨一倍多的停车起价费让人接受不了,如果要涨价应该有物价部门和发改委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依据。
物价局:
收费标准未变 擅自涨价将严惩
昨日下午,市物价局收费科一位姓赖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目前翠屏区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仍按照2005年出台的《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翠屏区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
记者在文件上看到,以轿车为例,翠屏区普通停车场临时停车起价每小时1.5元,上午8点至晚上8点内,每次最高收费不超过5元;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最高收费不超过6元;12个小时以上的整天停车为每次10元。在室内停车场,轿车临时停车收费起价为每小时2元,上午8点至晚上8点最高收费为每次6元,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最高收费为8元;整天停车为13元。而临时性占道停车点的收费标准为:以轿车为例,起价为2元/小时,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每次收费最高不超过5元。
该负责人随后举例说,以南岸崇文路路边临时性占道停车点为例,一辆轿车8点停在该处,1小时内收费为2元,超过9点后,每小时加收1元,如果上午10点开走收费为3元,11点开走收费为4元,如果停整天的话收费不应超过5元。
同时,记者看到该文件明确写明:各停车场对临时停车不超过10分钟的不得收费,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由物价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牌,接收社会监督。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下一步将对各停车场进行检查,一旦确认擅自乱涨价的情况,物价部门将依法严惩。(完)周月阳 梁娟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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