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20
审计署昨天发布今年第33号公告,公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审计发现,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2012年07月19日 来源:京华时报)
在房价已经突破绝大多数民众承受极限的当下,以经适房、廉租房为代表的保障房建设承担着“居者有其屋”的民生重任,因为一个“挪用”导致保障功能不足,既损害了公众利益也直接让政府的公信力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实际上如果说房价是个政治问题,那么保障房建设的成败,则是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与否的民生问题。然而近几年保障房建设中的问题层出不穷,管理不规范、项目不到位、分配及后续管理不够严格,保障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更是屡屡出现问题,质疑之声此起彼伏,民生工程一时变成了“民怨工程”,这不禁让人要问保障性住房,何时才能真正的保障起来?保障房乱局,何时休?
在笔者看来,要解决这诸多的问题,关键还是要落实在监管上。保障房项目建设涉及地方的土地、财政、建设、信贷等多个部门,涉及部门广,涉及环节多,每一个阶段都可能成为腐败贪污的触发点,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资金流失、管理缺陷、分配不公等问题,从而引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监管制度来对保障房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一方面要加强资金流向、项目建设、保障房分配的审核监管,对相关信息及时公示,对公众的疑问及时回应;另一方面还要注意监管主体的常态化、广泛化,不能仅仅依靠一段时间的突击检查,而应该让媒体、群众参与监督,共同构建一张广泛而细致的监督网;此外,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规操作保障房项目建设的地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并直接披露和通报到具体的地方。
当然,说时容易做时难,保障房建设涉及范围如此之广、涉及人群如此之众、涉及环节如此之多,背后的利益纠缠更是盘根错节,对它的监管完善必然困难重重,然而“望蜀道之难而却之”,如何能切实的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惧泰山之险而退之”,保障房永远只是一堆华丽的数据。(完)作者:夜峰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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