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 发布时间:2012-07-23
7月23日记者从省减灾委办公室获悉,截至23日17时,20日至22日的新一轮暴雨洪涝灾害造成我省11人死亡,5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7月22日16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这是今年入汛以来我省第四次启动四级响应。
7月20日晚至7月22日,我省盆地西部的部分地方降了大到暴雨,最大降雨量达234.5毫米。强降雨致使我省部分地区遭受洪涝、泥石流灾害。截至7月23日17时统计,全省有成都市、攀枝花市、自贡市、泸州市、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内江市、雅安市、宜宾市、乐山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16个市65个县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278.6万人,因灾死亡11人(内江市威远县6人、资中县2人,成都市龙泉驿区1人,自贡市荣县1人,泸州市合江县1人),失踪5人(成都市龙泉驿区1人、泸州市泸县1人、古蔺县2人,阿坝州1人),紧急转移安置74078人;倒塌房屋5132户、14543间,严重损房3304户、10196间,一般损房6338户、14408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6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
灾情发生后,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7月22日16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两个工作组前往内江市、泸州市查灾核灾。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率领相关部门立即深入重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和协助乡镇组织群众抗灾自救,全力保证倒房及房屋受损户的吃、住、穿等问题。
目前,灾情正在进一步核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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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凡自然灾害造成10人死亡或5万人紧急转移或倒房5000间,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启动。
省级自然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凡自然灾害造成30-50人死亡或10万人紧急转移或倒房1万间,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启动。该级响应启动条件与国家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相同。
今年入汛以来,截至目前,我省共启动4次省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其中1次升级为省级自然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完)刘星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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