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07
近年来,纳溪区在园区建设、高速公路修建、双挂钩工程以及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都涉及征地拆迁、群众安置,矛盾纠纷易发,稍微处理不慎就可能激化矛盾,不仅影响项目施工,严重的甚至影响干群关系。为构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纳溪区司法局2009年率先在棉花坡镇试行建立“流动调解服务队”,服务队运行以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服务队,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一是整合优势、精准定位。“流动调解服务队”是一支整合司法所、群工办、派出所、社事办、计生办、林业站、国土所等多部门优势,集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精干队伍。所谓三大功能就是:一是普法学习功能。即紧紧围绕“和谐”主题,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进村入户宣传政策法律,将法律知识传递到每家每户、普及到每一个人。二是排查功能。即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调处民间纠纷,维护村镇和谐;三是法律服务功能。即解答基层群众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流动调解服务队”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为充分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建立了“三统一”和“六必有”制度,即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和有例会、有标识、有记录、有协议、有档案、有奖惩。同时,制订了《“流动调解服务队”工作规则》,对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之持之以恒、做到常抓不懈。
三是定动结合、致力服务。“定”指定期下到工业园区、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流动调解服务队”要作为一个常设性的工作组织,规定时间、规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上法制课、提供法律咨询、召开案情分析会、进行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定期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在老百姓心中树立“流动调解服务队”是一支可以信赖、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良好队伍形象。“动”指根据群众需要登门服务。设立热线咨询法律服务电话,一旦接到热线电话,“流动调解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指派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处理,基层群众也可直接向“流动调解服务队”反映,由“流动调解服务队”指派对口部门着手处理,这样就有效解决老百姓多头跑动,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被动局面。
四是注重结合、深化实效。一是要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流动调解服务队”的成员大部分是党员,其中不乏有领导干部,他们在进村入户、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中,又结合“流动调解服务队”的工作职能更好的服务群众,做到一举两得。二是要与专项工作相结合。要与日常的普法宣传、送法下乡、信访查处、征地拆迁等各个专项活动相结合,寓服务于各项活动中,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动实效。三是要与联村工作相结合。“流动调解服务队”的大部分成员本身就是从事联村工作的,将联村工作与流动调解相结合,不仅很好的发挥联村职能,更是打响了“流动调解服务队”的服务品牌。
据统计,“流动调解服务队”运行2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8件、预防纠纷473件,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进行法制宣传30余场,动员征地拆迁130余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区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完)纳溪区司法局 吴万群 王良洪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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