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09
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审计局为了增强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升审计机关的行政效能和社会形象。
在执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基础上,该局结合审计实际制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审计局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和《泸州市龙马潭区审计局审计外勤经费自理试行办法》,规范审计人员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要求割断与被审计对象的一切经济联系,不准接受被审计对象的任何纪念品、补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参加被审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联欢等活动;不准使用被审计对象提供的交通和通讯等工具办理与审计无关的事项;审计人员外出审计确因工作需要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据实缴纳伙食费,并不得享受被审计单位的伙食补贴。
龙马潭区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进行回访,并设立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印制了审计局行风评议回访函,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完)储红 聂禄顺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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