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10

今(10)日上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泸州市土地例行督察动员会在泸州市南苑会议中心召开。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副局长陈宁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以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国强,市政协主席刘俊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林海云,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朱家德,副市长陈万春,市政府秘书长伍福钊等出席会议。
据悉,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的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计划,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于5月至6月在泸州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土地例行督察。土地例行督察是对一个地区特定时段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执行、土地执法监察、土地审批和履行土地管理法定职责等情况进行的一次综合检查和评估,通俗地说,就是对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

陈宁在认真听取泸州市近年来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后认为,泸州市委、市政府对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十分配合支持;总结反映问题客观全面,对贯彻国家土地管理宏观调控政策的认识很高,态度明确,措施坚决,各项工作开展得当。
陈宁指出,通过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能够全面总结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纠正发现土地违规违法问题,有力推动地方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有效地促进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持续好转。此次来泸州开展例行督察,一是了解和掌握泸州市土地管理和利用相关工作的情况;二是对泸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做一些调研,以达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整改规范,进一步推动泸州市土地管理与利用工作上台阶的目的。希望各级政府予以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正确对待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全面提升土地管理与利用水平。

朱以庄对督察组莅临泸州督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作了表态发言。他说,这次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来泸州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是对泸州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有力指导,对于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干部的土地管理法制观念,深化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培育和完善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朱以庄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对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思想认识必须到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讲政治的高度,用最积极的态度、最真诚的行动,全力配合支持督察工作,确保督察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对客观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正视,勇于面对,实事求是地摆出来,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敷衍隐瞒;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且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朱以庄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土地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升全市土地利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刘国强在会上介绍了泸州市近年来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情况。他表示,泸州市将以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整改全市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土地管理,依法管好用好土地,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有关委、局、办,各区、县,有关工业园区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完)游孟轩 马庆娟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李晓铃 摄影报道
相关链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2006年7月,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其办公室,代表国务院对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监督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情况、土地执法情况和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土地管理的调查研究等。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是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6年12月成立后,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围绕坚守18亿耕地红线,在督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等方面开展工作,并进行了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制度创新、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土地管理问题等专题调研。(完)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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