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12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高坝工商所圆满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首饰加工店“缺斤短两”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终获解决。
2011年3月20日下午,家住在龙马潭区罗汉镇石梁村6组的女社员,年过60岁的周某因为觉得自己以前购买的金戒指样式显得陈旧,不太美观,于是她来到高坝附近的某首饰加工店陈某处进行加工。加工完了以后,周某对该金戒指的式样比较满意,但是,她还是隐隐约约觉得不太放心,于是干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称金戒指的重量看是否有改变没有。结果,“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原来重量为5.58克的金戒指竟然“缩水”了,实际重量只有4.12克。老太太十分生气,心想自己好不容易辛辛苦苦通过喂猪积攒下来的钱购买回来的金戒指尽然被加工商“吃”了不少分量。于是,她拿着以前的购物发票找到加工商,强烈要求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老太太理直气壮地要求对方为自己的金戒指补足重量或者赔偿自己500元钱。但是,加工商却百般否认,不承认自己“吃”了金戒指分量。老太太与其争执了一番,毫无结果,却又无可奈何。于是又急又气的她匆匆地赶到高坝工商所,述说事情的前后经过时说着说着泪水都快涌出眼眶。
受理了该消费投诉以后,工商干部一面好言安慰老太太注意身体、不要着急;一面连忙拨打电话通知加工商来工商所了解核实此事。经查,老太太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加工后的金戒指经过现场称重,确实只有4.12克,与加工以前5.58克的重量存在一定的差距。
工商干部随后向经销商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出了他的错误行为,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工商向消费者道了歉,并答应一次性赔偿消费者500元。拿到好不容易得到的赔偿款,老太太千恩万谢地离开了工商所。在工商干部耐心热情服务之下,再次成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 陈力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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