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5-17
据龙马潭区检察院介绍,《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检验》的规定。驾驶人员驾车时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则认定为醉驾行为。不论行为人酒量大小以及意识清晰程度、控制能力如何,均以醉驾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一般性醉驾立案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期限为4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不超过3日,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对严重醉驾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时限内办结。(胡保军兰平记者陈章采)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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