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龙马潭:“老赖”融规避执行备受煎熬 积极面对卸掉负担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13

  “法官,我儿子王某今早已经将121万元案款转给了毛某,且将1.2万元执行费也转到了法院账户,这是两张对应的转款凭证,这个案办理快两年了,确实不好意思 ,王某自己也一直背负着巨大心理压力及思想负担,现在想通了……”12月10日早上,被执行人王某母亲李某来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向执行法官提交凭证。申请人毛某当场确认已收到款项,同意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从被执行人王某母亲李某的陈述,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的心理负担主要有三:因未到法院履行财产报告义务,害怕被司法拘留,故平时在成都、重庆、贵州等地,即使逢年过节也不敢回泸州看望老人小孩,办事、出行、住宿等亦提心吊胆;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故即使银行卡上已被法院冻结的1万余元冻结期限已届满,王某也不敢取现或转账使用一分一角;因判决书确定的利息月利率为2%,害怕拖得越久届时利息可能已超过本金数额。王某的上述所有“害怕”正是执行法官在今年多次向被执行人王某告知、释明的法律利害关系。

  王某与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于2017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全部银行账户予以查询、冻结,仅有存款1万余元,但申请人毛某称此前与被执行人王某系好友关系,其自身具有履行能力,而被执行人王某母亲李某名下的抵押房屋因确存在不宜强制拍卖腾空的客观情况,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虽然该案在系统内部已结案归档,但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未兑现之前,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完毕的决心和信心从未动摇过,直到现在该案在执行法官心中才画上一个句号。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作风,怀揣必胜的决心和勇气,对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与其承担巨大心理负担并可能付出更大的诚信、经济等成本,主动履行或提出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坚持履行方才利人利已。(熊兵 陈冠合)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