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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未醒又酒驾 宜宾男被行拘7日罚6000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6-23

  宿醉未醒,且驾驶证在被暂扣期间驾驶与自身准驾不符……日前,宜宾县交警查获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6月20日上午9时许,宜宾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柏溪镇三角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QZ***2的两轮摩托车呈“S”型路线在道路上行驶。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一靠近该男子,民警便闻到了酒气。男子向民警解释:“头晚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到凌晨,虽然身上还有些酒气,但我想都过了一夜了,应该没事。”

  随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达28.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录入该违法行为时得知,该男子姓蒋,44岁,宜宾县柏溪镇人,于今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并暂扣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目前,蒋某因再次饮酒且在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暂扣期间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6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因身体差异,每人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不一样,不要认为睡一觉就能醒酒。若头晚饮酒较多,第二天最好别开车,否则宿醉未醒酒后驾车将给自己造成大麻烦。(李险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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