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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四化服务”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6-23

  今年以来,泸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发展”,坚持“四化服务”,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站点建设便民化。泸县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在全县20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51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与部门合作,建成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真正构建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强化异地协作。与重庆、内江各县签订《渝西川东异地协作协议》。先后在广州中山,贵州六盘水、贵阳,四川攀枝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成立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接待咨询上千人次,开展集中宣传12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0场,发放宣传资料2690余份。在泸县法院门口建成200平方米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社区矫正、诉非衔接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建立“援调访判矫”相互衔接工作机制。

  援助宣传扩大化。与“法律八进”活动相结合,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利用“村村通”广播、电视、户外LED显示屏等公共媒体,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和普及法律援助制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泸县电视台开播《律师讲法》栏目,每周两次滚动播出。以泸县普法代言人“法娃”为原型,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动画片,刻成光碟分发到各镇,广泛宣传。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电视台和县城广场的LED显示屏播放。印制法律援助指南2万余份,农民工维权手册3万余份。

  工作流程规范化。建立完善工作制度12项,规范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庭审现场旁听、结案后回访、事后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每年举办2次法律知识考试,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服务民生人性化。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法律援助。同泸县总工会达成合作协议,以法律援助中心受案大厅为平台,健全大援助体系,为全县劳动职工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的服务。(王福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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