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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12]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 :、年、%、万元/亩、万元

   

土地座落

规划用

地面积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供地方式

使用年限

规划条件

起始价

竟买保

证金/

总价款

备注

容积率

绿地

建筑密度

510500-2012-B-027

龙马大道关口

26667

(合40.0005亩)

26667

(合40.000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为小区服务的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

商业40

<2.5

>35

<25

200

1600

建筑高度<36米。

510500-2012-B-055

酒城大道三段

65382

(合98.073亩)

65382

(合98.073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为小区服务的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

商业40

<1.8

>35

<26

200

4000

竞得人需建12米宽道路968米。

510500-2012-B-056

酒城大道二段

40232

(合60.348亩)

40232

(合60.348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为小区服务的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

商业40

<1.5

>35

<28

185

2300

竞得人需建12米宽道路640米。

510500-2012-B-059

玉带河

106497

(合159.7455亩)

106497

(合159.745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

商业40

<2.7

>35

<28

200

6400

建筑高度<75米。

510502-2012-B-002

江阳区蓝田街道

9860

(合14.79亩)

9860

(合14.79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为小区服务的商服用地)

拍卖

住宅70 商业40

≤3.0

≥35

≤22

120

540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 均可申请参与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20822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竞买人须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二楼财务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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