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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司法所:真情帮扶促流浪青年回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7-01

  近日,小魏接到泸州市江阳区泰安街道办事处发放的临时困难救助款,动情地对泰安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的真情教育和帮扶,让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今后我一定好好做人!”

  小魏,男,27岁,去年12月在成都流浪期间,入室盗窃现金1600余元后潜逃回泸州。今年3月22日,小魏在江阳区某网吧被警方抓获。4月14日,经成都一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5月26日,小魏到江阳区司法局报到。5月17日,他自行前来报到办理了入矫手续,纳入泰安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对象。

  5月27日下午,泰安司法所开展例行月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小魏却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报到,工作人员连续拨打他在入矫时登记的电话号码,却被告知已停机。随即,工作人员给他的父亲老魏联系,获知在5月17日办理入矫正手续后,老魏也一直联系不上儿子,但是,老魏提供了一个小魏的朋友张某的电话号码。工作人员通过拨打该电话获得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小魏的微信号。工作人员在小魏的微信上留言,责令他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半个小时后,小魏称收到了信息,表示立即前来司法所报到。但是,直到下班,小魏始终没有出现。

  难道出现意外了吗?之后几天,工作人员不停地给小魏的微信留言,均石沉大海,没有回复,小魏“失联”了。司法所将小魏“疑似脱管”的情况向司法局进行汇报,并按照矫正执法大队的指示继续开展查找工作。司法所向辖区派出所发去协助查找函,要求运用监管手段协助查找,并多次到可能出现的网吧或KTV等场所查找。与此同时,多次向小魏的父亲、村干部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查找笔录。

  6月8日,经江阳区司法局审批认为,小魏未定期汇报情况,没有按规定报到,未按规定参与集中教育学习等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一次。

  6月14日,蓬头垢面的小魏突然来到司法所,汇报了近期活动情况。原来,小魏从小与父亲和继母的关系不好,小学辍学后不久就一个人四处流浪,几年来极少回家。老家只有两间土房,根本没有容身之地。所以,在那天走到半路发现快晚了,下班了就没有来司法所,回到城区后下雨很冷,就躲到网吧过夜,一觉醒来,发现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接连几天,小魏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临工,只好饿了就到小饭店去讨要别人的残羹剩饭,困了就在泸州滨江路旁的凉亭里睡一会儿,一直过着餐风露宿的流浪汉生活。直到当天晚上在网吧看到有个上网的人员离开时没有关机,就上去玩一下,结果看到了微信上的留言。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就从城区某网吧动身走路来报到。

  听完汇报,工作人员对小魏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小魏送达了警告决定书,小魏也书写了检讨报告。针对小魏无家可归的情况,工作人员再次拔通老魏的电话,不料,老魏一反常态,非常抵触,表示不想再管娃儿了。于是,工作人员向村主任联系,要求协助做老魏的劝解工作,一两个小时后,小魏父亲打来电话,表示一定要叫小魏回家,虽然家里住不下,但他同村的四叔同意让小魏到他家暂时,安定下来后再想其他的办法。

  接下来,工作人员再次对小魏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拿了20元车费给小魏,责令他必须回家,并且到家后必须让老魏与工作人员通话。临近下班,终于等到了老魏的电话称:谢谢你们,儿子总算回来了。在电话里头,工作人员再次叮嘱老魏,要求他加强对小魏的教育和监督,如再出现离家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给司法所联系。

  6月17日,司法所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逐一“家访”活动,来到小魏家发现家里确实一贫如洗,只有两间土瓦房,屋里只有一张老床和一个电视机像样点,其他就没有发现什么贵重点的生活用品了。通过与老魏的交谈进一步了解到,小魏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跑了,从小缺乏母爱。后来老魏又找了个媳妇,没如何管儿子,他的性格变得偏执懒散,十几岁就一个人到社会上去流浪。

  针对小魏家的具体情况,工作人员积极向江阳区司法局为小魏申请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一部,向泰安街道汇报并协助申请办理临时困难救助。6月24日,小魏在老魏的陪同下来到司法所领取定位手机,工作人员要求小魏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保持畅通,只能用于每周定期电话汇报或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等。申领到的临时困难救济金1000元,必须用于近期日常生活开支,尤其强调必须尽快通过诚实劳动去创造生活来源,政府只能帮扶一时,不可能帮助一辈子,最主要的还是要靠自己,比如进厂或到工地打工等等。小魏再次感谢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放弃他,承诺以后一定洗心革面,悔过自新,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都有用的人。

  目前,小魏家已经购买了砖与水泥,准备在老土房旁边砌筑一间偏房,用于放置政府救济的木床,彻底解决小魏的居住问题。同时,小魏的四叔带他到江阳区自己劳务分包的工地的泥工班从事杂工工作。

  小魏在最近一次书面报告中写到:在外边流浪的那段时间,我每天都想着回家,但觉得家里没有房间,没脸见到父亲,更害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很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这么傻去犯法,不仅害了自己更伤害了他人和家人,现在我有机会了,我一定要做个规规矩矩的人。(罗超 王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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