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问责条例》(6月28日人民网)
《中国***问责条例》的出台(下称《条例》),在制度层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刚性约束作用,犹如党员领导干部头上一把利剑,稍有不慎,利剑就会出鞘。如今,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重,尤其在今年这个换届年中,尽管乡镇换届大面积工作即将结束,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少数人存在“歇歇气”的想法。说到底,还是责任意识不强、不作为、缺乏担当精神的表现。
《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追责不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动真格。只有让“问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不会有人去轻易地去触犯。
对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问责只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问责目的在于唤醒其责任意识,激发其担当精神。敢于负责,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精神状态,“为官避事平生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应该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意识和“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的担当精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条例》的出台关键在执行,党员干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把问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问责”不是“稻草人”,而是带电的“高压线”,“高压”无情,法纪无私,谁触碰了它,谁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杨春:四川广元市剑阁县义兴乡人民政府)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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