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6-07-06
记者从泸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近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泸州市合江县医保局对某医院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查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22000多元,处罚44000多元。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向举报人兑现了1500多元的举报奖励。这是今年我市发放的首笔医保基金举报奖励金。
泸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远秀表示,“在我们身边有不少典型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有盗用或者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生病住院,骗取待遇的;单位或者个人伪造资料、伪造病例、伪造发票来骗取医保基金的;有医务人员制造虚假病例和发票的。这几种行为是严重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按《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人社部门举报。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对同一事项有多个举报人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对同一事项联名举报的,视为一位举报人进行奖励。(记者 熊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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