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7-07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林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亲属代管钱财的纠纷,挽回了双方破裂的亲情。
蔡某(男,26岁,南溪区林丰乡人),其父母于2004年病故。父母过世后,蔡某一直住在叔叔家,在叔叔的帮助下读完中学,于2007年起一直随叔叔在外务工,其所得工资由叔叔代为保管。2015年初,蔡某考了驾驶证,打算买车,但蔡某叔叔觉得蔡某现在的经济条件不适合买车,应该先在老家修房。而蔡某认为买车是自己的事情,而且用的是自己的钱,叔叔管得太宽了。双方为此闹得非常不愉快。蔡某声称要到法院起诉叔叔,要求叔叔返还他这些年打工所得的22万元;蔡某叔叔却叫蔡某拿出依据,还要求蔡某支付多年的抚养费。
林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多次和蔡某叔叔沟通,他表示蔡某这些年的务工所得(20余万元)一直帮他存在银行,这个钱以后是一定要给蔡某的,希望蔡某能将这些钱用来建房,所以不答应蔡某买车;但是蔡某说话太伤人了,还要到法院起诉,所以才闹成这样。蔡某则认为叔叔不想把自己的务工所得给自己,才是产生了矛盾。
工作人员从两方面和双方沟通,一是从亲情方面沟通,二是从诉讼渠道方面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蔡某先在老家修建房屋,剩余的钱用来买车,蔡某务工的钱还是由叔叔保管,直到房屋修建好。(罗晶)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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