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7-11
正蓝旗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1年至2014年,包永祥、张俊军、包风军、张全顺等人在未办理草原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开垦4200余亩草原种植马铃薯等经济作物,破坏了当地草原生态环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对该旗生态保护局怠于履行职责依法向正蓝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月10日法制网)
在该案中,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理由是“环保局渎职”,表面上来看,的确有理有据,理应查处。但放眼全国,我们可以看到:环保局“渎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许多地方的群众纷纷反映环保局面对各种环境污染无动于衷,甚至有群众上门举报也敷衍了事,无所作为。网友们甚至戏称环保局为“中国第一无存在感部门”。
事实上,相对于其它类型的案件,每年查处的环保案件的确是寥寥无几,这和中国当前频发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不成正比的。细看已经查处的环保案件,也都是些“不疼不痒”的小规模案件,规模雄厚的企业也没有遭到过查处。
不仅仅是环保部门,中国现阶段的整个环保体系都是相当弱势的,能做的和做到的事情都很少,要知道首都北京现在都是天天雾霾呢。如果每出现一个问题环保部门都必须管,不管就起诉的话,那全国的环保部门净打官司,干不了别的事了。那环保部门为何会弱势呢?这就要从环保部门弱势的根源说起。
环保部门的弱势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环保部门执法权限不足。环保部门虽然有罚款、限期治理的权限,但必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核,这意味着实际决定权交给了政府而不在环保部门自己,无法实现目的的可能性很大。二是环保部门自身缺乏执法能力。即使政府审核通过了,环保部门自身也缺乏强制执行的能力,很多时候会出现对方拒不执行环保部门的处罚或治理意见的情况,环保部门想要强制执行,需要公安或者银行等部门的配合,这其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三是我国环保方面的法规政策尚不完善,环保部门的责任界定比较模糊。现在,我国对于一个事件到底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的问题本身就存在很大争论,环保部门介入的正当性也受到挑战。
可以看出,环保部门受其他部门制约很大难以发挥作用。长此以往,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难免产生懈怠心理,“因为自己派不上用场,那就干脆不行动”的想法虽然错误,但也是无奈之举。环保部门有心无力,却成了中国环境污染的替罪羔羊。加上现实中的环保问题并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层层叠叠,千丝万缕,环保部门工作更加举步维艰。至于检察机关对于环保机关的问责也是治标不治本,就算检察机关处理成功,环保部门自己其实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个宣传作用。
环保部门举步维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很多原因不仅与其它政府部门相关,而且还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火力发电站在各地都是重污染源,大家都抱怨;可是没有的话,又会使当地陷入电力不足的情况,大家也会抱怨;如果使用高科技净化设施的话,确实既能保证电力供应又能遏制污染,但这会大大提高生产成本,使得电价大幅上升,大家依然会抱怨;依靠政府补贴抹平这部分差价的话,的确电价稳定了,但是政府资金会陷入困境,只能在税收和财政上找回来,大家还是会抱怨。虽然这并不是什么无解的死循环,但是想要彻底解决,财力人力物力样样不可少。但问题是环保部门的权限是很小的,却负责了这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其中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还要再追求迅速,更是天方夜谭。在这种层层审核的机制下,环保部门能发挥出作用就不错了。这已经是中国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环保部门想真正发挥作用,执法权限和执法能力的提升是关键。环保部门自己要有足够的执法权限和能力,现在这样必须通过政府和其他部门配合过于被动。当然,根本解决之道还是需要整体规划,也就是从发展的整体规划上就考虑环保问题,而不是单纯的治理;换言之,环保部门必须上升到规划的高度,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结合,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真正实现环保。(老司机:四川绵阳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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