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05
泸州市泸县法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中,针对执行难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合理采取了八项强化执行工作的好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在新增加2名执行干警的基础上,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将不适应执行工作的人员调离执行岗位,新充实5名业务素质好、能力强的干警到执行局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执行队伍。二是开展为期一个周的执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的执行能力和水平。三是装备倾斜,为执行局新配置警车3台、电脑4台、数码相机和摄影机各1台等设备。四是积极邀请执行申请人、廉政监察员到场监督执行,提高执行透明度。五是实施执行分段执行改革,将原来由一个小组包案执行完毕,改为每个案件的执行均分为三个阶段、由三个不同的小组实施,并明确各段工作的责任与时限,切实提高执行效果。六是加大对逃避债务或者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对11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七是积极开展“百日执行会战”,用足用够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措施,切实打击“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八是提出《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涉执行未结案不予提拨使用》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县委的采纳,促使3名公职人员快速履行了法院的生效裁判。
通过强化执行执行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至5月5日,共计执结各类案件182件,兑现标的334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泸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刘定富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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