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13
日前,在中宣部、司法部表彰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泸县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县。自“三五”、“四五”普法开展以来,泸县已连续3次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县的殊荣。
五年来,泸县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保障,以创建全国法治县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和改善民生,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体系。通过组建以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副校长为主的工作网络;加强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农家小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拓展“泸县普法网”、“法治时空”等普法平台;开展 “法律六进”和法治镇(单位)、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泸县的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水平显著提高,呈现了全社会竞相参与、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五五”普法工作期间,泸县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全国首批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泸县开展的《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标准与评价体系》课题研究被列为国家级软科学课题。(完)泸县法建办 冷泽树 王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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