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07
西乡县财政局女干部吴某挪用百万余元公款用于赌博,近日,西乡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2012年08月05日 华商报)
经查明,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案发,吴某利用掌管项目资金的便利条件,先后挪用公款1075000元,主要用于赌博并全部输掉,案发后仍有515000元未归还。
据了解,41岁的吴某案发前是一位很有前途的女干部。2008年吴某由西乡县财政局临时抽调到樱花广场重点项目指挥部担任项目稽核员,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财务收支核算等。与此同时,她介入打牌圈子,染上赌博,越陷越深。
“前途”栽倒在钱上面,何其不值,可悲可惜。两年不长,但对于一个有前途的干部来说,应该是宝贵的积累经验、提高能力的两年;两年太长,对于一个身陷囹圄、执迷不悟的人来说,早该就此收手,也不至于沦为此下场。
赌博害人又害己,这个道理谁都懂,可偏偏有人愿意去试,有的不惜赌上前途,有的付出自由,更有甚者付出生命的代价去换取一时的兴致。“两年内挪用公款百万余元,大部分用于赌博”。是谁给她胆子,让她为赌这般疯狂?或许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或许是因为金钱,或许是因为不良的兴趣。
可见养成良好的习惯与爱好、结交益友、树立正确的人身观、价值观对一个人的成长有多么的重要,最关键的还是自己得有定力,关键经得住忽悠和诱惑。(完)作者:古蔺县二郎镇 曹增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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