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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双凤:阻拦采访是在阻断公民的知情权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20

    浙江一电视台摄像记者采访中,受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党委副书记等人阻挠,并被推进水塘。昨日,当地官方回应,涉事的八里店镇党委副书记被撤销职务、留党察看一年,警方刑事立案调查。(8月19日《新华网》)

    媒体受群众的委托前往了解真相,这应该说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职责所在,更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作为地方政府,有义务配合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然而,在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却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不仅不主动配合,还百般阻拦记者采访,党委副书记甚至将记者推入水塘,着实让人汗颜。

    现实生活中,这些政府人员阻难采访事件屡见不鲜,有些地方政府是“闻访色变”,看到扛着摄像机的人都有防备心灵,出现了负面事件总喜欢捂、拖、阻、推,甚至采取收买、恐吓、暴力等手段,对媒体百般抵止,结果得不偿失,让事件越整越大。“怕记者”原因不外乎两个:

    一是背后不是有‘猫腻”,就是不想让“家丑”外扬。认为负面新闻影响当地政府形象,怕一报道了,引起社会不良反应。

    二是对媒体认识不到位。实际上,一些媒体不是专门来报道负面新闻的,来“揭短的”,只是真实地反应事件的本身,有些地方对媒体有误解,认为报道都不是“好事”。

    阻拦采访危害大:负面事件越捂越大,报道越阻越多,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因为信息不畅导致各种流言满天飞,往往会出现一些扭拒事实的不实信息,导致无法收场的局面。政府对负面新闻过度“神经质”也让一些人嗅到的生财之道,催生出了庞大的灰色群体——假记者,前几年山西忻州“记者村”的曝光引起一片哗然。

    公然抢夺摄像机的行为,将记者推下水俨然是对媒体职责的挑战,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凡此种种,尽管个别人的个别行为,而且事后也受到了严厉惩罚,却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工作的开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出现了一些负面事件,只有正确地面对媒体和公众,保持信息的畅通,抱着坦诚的态度及时整改,让公众了解原因和看到政府的诚意,也会让“减分”变“加分”。

    近年来都在提阳光政务,实际上是在让公众能更多的知晓、参与、监督,形成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媒体就像一座沟通的桥梁,桥梁断了,沟通也就无法进行,保护媒体实际上是在保护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渠道,请善待工作在一线的新闻工作者。(完)作者:雷双凤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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