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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攀:当“保护伞”里“下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21

     8月19日,一条新闻被广泛转载,东莞石碣镇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梁某忠,副局长梁某裕、刘某烘和社保分局原局长刘某润充当光明市场恶势力保护伞。4人被查处后,光明市场物价普遍下降。这也是今年以来在广东开展“三打两建”(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中的案例之一。

    “保护伞”顾名思义就是充当某些人或者事使其利益不受侵害或损失。要想充当“保护伞”的角色,当然,必须是有权有势的“狠角色”,才有能力、有可能去充当。广东省今年开展“三打两建”以来,严厉打击了各色各样的“保护伞”,广东省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广东省“三打两建”行动中全省共挖出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1931名,其中,厅级干部6名、处级干部126名、科级以下干部1799名。这无疑表示的是打击“保护伞”的决心和信心。这应该向全国范围内去推广。

     从石碣镇的保护伞事件中,笔者看出一个小小的执法分管局长就可以控制一个市场的物价水平,以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以“摊位费”、“卫生费”和“管理费”等政府行为名义,对商铺、摊贩实施敲诈勒索。对此,他哪来的权力?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权力?是谁给他这样的“默许”?这值得我们去深究和发问。

    “保护伞”的存在,归根到底是官员对权力的滥用,有了权力就意味着想要去拥有更多、更大的利益。当“保护伞”里“下雨”时,这些“保护伞”对那些所谓的默许将不复存在。笔者认为要解决“下雨”问题时要做到:

    一、严查“关系链”。在限制官员的个人权力的同时,加大官员违法乱纪的后关系链接的查处,让充当“保护伞”的“保护伞”受到惩处,坚决杜绝“官官相护”现象的存在,并加强处罚力度。

    二、政府充当“保护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加大明察暗访次数,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加强对执法执业、守法经营的检查。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举报行动,让政府作人民最大的“保护伞”。

    三、广开举报途径。利用电话、QQ、微博、邮箱、信件等现代化的通讯设施开展匿名或者记名的举报方式,监察机关多开举报地点,加大宣传力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对举报者设立奖励机制。(完)作者:古蔺县检察院 胡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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