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30
日前,泸州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已落下帷幕。
泸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涛在最近召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上强调,一要严格学籍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各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按规范招生,实行“三不准”:不准超计划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学生不得办理学籍;不准招收280分以下的学生;不准招收已被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严厉查处在今年招生中违规违纪的学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要从今年高考成绩看高中教学调整的必要性。三对职高学校要控规模,建阵地,调专业,强实训,补文化。四是对簿弱普通高中和无办学场地职高要进行调整。(完)泸州市教育局 杨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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