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网 发布时间:2016-07-29
住房“变身”移动基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它的确就发生在了!泸州市龙马潭区新大·香格里拉小区居民们反映,小区内一位姓陈的女士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通信公司,使其变成了移动基站。对于这种做法,小区业主表示不能接受。

记者来到新大·香格里拉小区,看到业主们正在小区入口处议论纷纷,而不远处的23号楼正是他们议论的焦点。
小区业主卫崇兵告诉记者,“我们当时在2号发现了23栋12楼2单元101建了一个移动基站,立即通过业委会筹备委员会多次跟该业主衔接。我们用电话联系上该业主,问她是不是移动基站或者是电信基站,她最后承认了它是移动基站。”
采访中,小区不少居民向记者反映,移动基站开始运作后,不仅晚上发出巨大的噪音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还有可能发出的辐射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宋女士告诉记者,“以前我没有像这样难受过,想睡觉但又睡不着、四肢无力。现在我这会儿都是心口不舒服。”
记者跟随业主们前往1201号房屋前,由于无法进入房间,只在屋外发现了安装好的光纤接线盒以及屋门口的光纤入户线。那么,这个移动基站究竟是何时进入小区的呢?小区居民们普遍表示不知情。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新大·物业香格里拉小区项目部,项目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开始也不知情。
赵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居民来反映情况,物业公司也多次电话联系该业主陈女士进行沟通和协调,由于其不愿意接受和其他业主面谈,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目前,物业已将移动基站暂时进行停电处理,而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也联合小区300多名住户签署一份声明,要求陈女士当面进行协调,并将移动基站搬离小区。
对于小区居民的要求,作为当事人的业主陈女士又作何反应呢?记者进行了电话采访,陈女士告诉记者,“我觉得,作为通信公司要建站,不可能经过每一个人的同意。人家跟我租房子,什么手续都有,是否有辐射,这个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测试的,只有测试了、合法了,人家才会开展。我们这面,因为基站工作人员的话可能就是两个工作人员,业主他们是一大堆,如果这样面谈的话,只会引起群体纠纷,我们要通过他们合理合法的途径再去面谈。”
是否如陈女士所说,只需要相关手续齐全就可以在居民楼内建造移动基站?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的冯骏律师表示:陈女士是把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我们都知道,基站实际上是有盈利的,根据我国的物权法第77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成为经营用房,如果确实要改变,那么有个前提条件——除了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外,还应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并将相关的环评报告或者称之为安全系数报告等,向全体小区业主或者是该栋楼的业主进行公示告知,等业主同意了,出租方业主才可以进行基站的建设。
同时,冯律师也告诉记者,如果出租方业主没有履行这些相关责任的话,其他业主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该出租方业主及通信公司将基站搬离撤走,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业主们还可以要求索赔。(记者 马悦 胡议月 赵泳杰 张媛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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