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7-30
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夏季汛期、暑期道路交通安全,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泸州市叙永县公安局重点谋划,再强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今年5月至今,全县共查获24726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酒后驾驶41起,无证驾驶117起,货车超载37起,超速行驶8590起,摩托车超员26起,乱停乱放1300起,扣留非法营运三轮车20辆,扣留无牌无证摩托车120辆,客车超员2起,其他违法行为14473起),未发生3人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全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平稳。
领导重视,未雨绸缪,工作谋划到位。为强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纵深推进“大交管”工作,树立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叙永县公安局专题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调研。7月17月,县局党委会议听取了交警大队的工作汇报,讨论通过了《叙永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激励全局尽职履责。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石磊任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和工作督导;二是明确考核内容。将考核分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基础工作情况、交通秩序整治情况、交通宣传情况四个板块,分别进行量化打分;三是明确结果运用。规定1个月考核未达60分的,由县局纪委组织进行约谈;2个月连续未达60分的,负责人向县局作书面检讨,由主要领导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督察通报记分;连续3个月未达60分的,年终交通管理工作考核为0分,取消年终先进单位评选择资格。
强化整治、整体推进,路面管控到位。叙永县公安局以“畅通微循环、激活大交通”的交通管理工作思路,着力破解城区交通拥堵顽疾,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城市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责任,建立“局领导+片区+支部”的交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一是重拳出击,突出城区保畅。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实行分区域划片管理模式推进,划分6个片区,分别由县局党委成员负责,抽调机关各部门警种组成整治小组,按6个片区分片推进,每周星期二为全局统一行动日,重点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涉牌涉证、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县局领导亲自到场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二是联合协作,突出农村保安。针对辖区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发生的特点,强化交警中队、派出所支部对交管办的业务指导,要求派出所联合交管办每日错时错位上路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活动行为,同时,对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排查上报,对来不及整改的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全力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内部管理到位。为增强民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叙永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常态督导,及时通报。县局要求纪委每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交警、派出所以及国、省、县乡村道开展工作,全面了解各单位开展勤务的情况和工作效果,对工作未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及时发现指出并作出通报;二是严格追责,绝不姑息。县局明确规定辖区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将启动倒查机制,对责任未落实,工作不到位,管理存在重大疏漏和应作为不作为的情况的,按规定予以扣分、追责。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正常启动倒查问责机制外,当年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鲁泽前)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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