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将省纪委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8月2日新华网)
八项规定正风肃纪,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营造了从严治吏的官场新常态,值得肯定。而今,辽宁省纪委自曝家丑、亮剑“四风”的雷霆行动,彰显了辽宁省从严治党的信心与决心,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勇气与底气,值得点赞。
纵观通报的6起案件中,从辽宁省政协党委到阜新市常委、纪委书记违规用车,从大连市副市长到大连政协副主席违规用车,在通报的6起案件中,就有5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倒在了违规用车上。试问,“专车”究竟有着怎样的魔力,成为了官员的“最爱”,让官员不惜铤而走险?
从公车成为接送孩子放学的“代步工具”,到公车沦为领导干部的“专车”,为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党中央吹响了公车改革的“集结号”,以发放补贴的方式,逐步取缔公务用车,全新的出行方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然而,缘何却总有官员对公车“念念不忘”,想尽办法,绞尽脑汁配备“专座”,甚至不惜使用向下属企业借车的“伎俩”、违规购等“险招”?究其根本,是习惯 “出门有人接,有人开车门,到哪儿都不需要为停车发愁”的超级待遇在使然,更是官本位的特权思维在使坏。
古人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公车改革,看似改变公务员出行用车的小事,实则是政府转变官念的大事。作为领导干部,本应率先垂范,带好头,作好榜样。然而,在违规用车上动“歪脑筋”,实则是一封作风问题的“举报信”,敲响了加强干部监管的警钟。
俗话说“治顽疾还需下猛药”,要根治四风顽疾,就得瞄准问题“靶心”。将违规用车作为头号“监管对象”,完善用车制度,加强用车管理,加大用车公开力度,才能避免车轮“跑偏”。唯有高悬处罚的利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从严从重从速的处理,始终紧绷作风建设的思想之弦,形成高压态势,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才能让“违规用车”成为“昨日传说”。(王语桥:四川泸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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