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网 发布时间:2011-07-04
针对纳黔高速公路发生的“6.26”事故及泸州市在建高速公路事故多发频发的实际,近日,泸州市政府在叙永县召开了在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现场会。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泸州市在建高速公路施工事故情况及副省长李成云、市委书记朱以庄等省、市领导对泸州市在建高速公路施工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深刻分析了在建高速公路施工事故的原因。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如加强现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等);二是进一步提高对在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坚持“严管重罚”,始终保持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遵法守法,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如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拖延不报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6月15日颁布实施的《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给予罚款、拘留、拘役等严厉处罚)。
会上,叙永县县长陈景强表示将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善后等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李进通报了纳黔高速公路发生的“6.26”事故情况;发生“6.26”事故的业主单位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作了发言;纳黔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就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公司下步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市高速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梁中元就做好高速公司建设施工安全工作作了发言。
泸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松柏要求,各高速公路公司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治,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高速办,高速办要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督查整改,坚决杜绝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全面落实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将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查重处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管理负责人,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安排与会全体人员参观了“6.26”事故现场,听取了纳黔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关于事故经过的情况介绍。省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昆德主持。
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高速办,各区县高速办的相关负责人,泸州市在建的纳黔、泸渝、宜泸、成自泸赤泸州段四条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业主、监理及全部施工单位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完)李国锋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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