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06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结合泰安镇实际,建立了船舶自救互救机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水上交通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和协调搜救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高效、有序地开展救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人命安全,保护河流、水域环境。
据了解,建立了船舶自救互救机制:一是在船舶自救方面,乘客及船员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得到提升,应急联系渠道进一步完善;二是在船舶互救方面,以镇为基础,通过建立水上应急小分队,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海事部门业务指导、群众积极参与、处置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保障能力和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船舶自救机制建立:以镇交通管理站(管船站)为主体,交通、管船、水利(渔业)等部门指导和共同参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船舶自救体系,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标语、广播、传单、挂图、高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水上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危机意识。二是定期对水上从业人员和水上交通参与者开展有针对性地业务技能和自救技能的培训,提高相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广大社会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技能。三是加大船舶自救设备投入,认真落实救生设备:两个100%(即:100%配备,100%穿戴)和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以镇交通管理站(管船站)为支撑,建立健全船舶互救体系。主要工作内容:镇交通管理站(管船站)在重点水域、码头、船舶相对集中的作业区和停靠区设置不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小分队,以镇内渔船为主要力量,配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作所需设备,并建立船舶自救互救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镇人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完)泰安镇合管站 田喜才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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