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工商、房管两部门联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对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展开专项整治工作。
买房合同 存在问题
市民邱先生一家四口,原来住在红鹤坝,老房子是两居室,以前到还没觉得拥挤,可是儿子一天比一天大,总归要有自己单独的卧室,老房子已不能满足全家人的居住要求。& R0 A2 N+ D) y1 y( D/ R+ r3 o" N" ~
邱先生下定决心购置新房,于是天天上街跑楼盘,最后选中了汇川路一新建小区。房子看好了,交完首付,签下合同,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了。虽说新房“到手”蛮高兴,但邱先生心里还是留着个疙瘩,买房合同补充协议中自己的违约责任达10条之多,违约金从万分之五至百分之二不等,而出卖人违约责任仅为一条,这让邱先生不禁感慨道,“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O( L. }9 i; R- Z+ U" D" A
“买受人逾期7日付款,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保留临街楼栋外墙面使用权,并无偿交由出卖人或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安排”……不少购房者在与房企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会看到这样的约定。工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买卖双方违约责任严重失衡、虚假宣传、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等情况比较普遍,同时,出卖人对不可抗力存在任意扩大解释,如“法律政策变动”、“政府行为”、“项目施工期间长时间发生中雨或大雨”等不完全属于不可抗力也归于不可抗力的相应条款中。2 i! y+ b) H, % ^
该人士还强调,在现房交付中,“买受人不得以房屋现状与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的条款内容,存在欺诈嫌疑。“买房合同”存在诸多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之处,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专项整治 效果显现
据了解,我市四区两县有房地产开发企业92户(其中荣县17户,富顺县19户),目前有商品房销售业务的53户,正在销售的商品房236栋,建筑面积400多万平方米。
针对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存在的诸多问题,市工商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严打自制格式合同冒充示范合同、使用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合同欺诈行为等7种合同违法行为,经常化、常态化展开整治行动。4 L" N4 |" W- @$ z. e+ q
工商部门相关人士透露,该部门采取了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强监管四项措施规范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 Z, k9 |3 n; h6 V4 h/ D: z j9 J
经过专项整治,53户房企提交了自查报告,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成为企业自觉主动行为,全市已受理备案申请236件,发出限期修改通知27件,利用格式条款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遏制,更好地维护和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蔡。(完)超 记者 卜一珊F5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