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28
泸州市纳溪区自2011年11月建立城乡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核查机制以来,全区因筛查比对信息,累计取消低保对象249户413人,月累计减少低保金7.2万元。
城乡居民收入的核定是确定城乡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家庭收入呈现多元化格局。由于民政部门对居民家庭收入状况的核查,主要依靠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只能以可供观察的消费行为或生活状态作为评估家庭收入的主要依据,使得居民的隐性收入、房产信息、银行存款以及其它家庭财产等难以核实。这严重制约了低保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破解这一难题,纳溪区创新工作思路,于2011年11月,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城乡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核查机制。区民政局定期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基础信息,与工商、税务、住建、交警、金融等十二个部门(单位)进行筛查比对,共享信息资源,了解低保对象收入情况及财产状况,及时取消不符合低保资格的对象。同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有效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质量。(完)曾晓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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