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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纳高交大队以“醉驾入刑”为契机 加强警车管理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13

    为加强交警队伍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民警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队伍安全,隆纳高交大队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民警学习新法规,防微杜渐,严防公安交通民警发生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正人先正已”,教育民警争做拒绝“酒驾”的表率,进一步加强对警车的管理和使用。

      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醉驾入刑”相关法律规定。大队积极动员和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的具体内容,要求熟记条文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含义,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消除特权思想,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思想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不良习惯。

      严格遵守“醉驾入刑”相关法律规定。大队要求在警车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民警要做好表率,坚决带头抵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要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禁令、警规和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无论涉及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民警,不管什么理由,一律依照新的法规从严处罚。

      强化专人保管,实行派车制度。大队要求各部门对每辆警车指定专人保管维护,同时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行驶状态,严禁驾驶带病车、故障车上路。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警车使用制度,并按要求带齐“三证”即:驾驶证、行驶证和人民警察证,方可驾驶警车外出,此外,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使用人对警车的安全使用、保管职责。

      狠抓监督管理,落实责任机制。为强化警车规范管理使用形成长效机制,大队将各部门负责人定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定人、定车、定责”。并成立督导检查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民警执勤中警车是否遵章守法、警灯警报器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警车停放是否安全等情况的检查。及时消除潜在的违法违纪苗头,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驾驶警车有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大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杜绝警车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完)隆纳高交大队 孙林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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