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29
开学在即,8月23日上午,宜宾市南溪区裴石乡团委组织召开了2012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题学习会,乡党委副书记李建主持会议,各村、各单位团支部书记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李建带领到家学习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资料,并要求大家着重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推动该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201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落实,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工作责任。
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年初根据该乡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形成声势。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该乡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了社会各界关注、普及《条例》的良好氛围。(完)裴石乡 王茜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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