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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人口计生局被评为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5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口计生局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第二批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是全省13个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

    近几年来,纳溪区实施“阳光三举措”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切实推进阳光计生行动。

    坚持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改版12356纳溪人口网,在网上全面进行党务、政务公开。区、镇、村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宣传阵地和栏目,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

    坚持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计生协会为龙头,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计生系统下评上”活动。围绕区纪委“重点岗位评议”,建立“三支队伍”(软环境监测、特邀监督、行政效能行风监督员队伍)监督体系,主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积极促进计生系统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的转变。深化“三化建设”,全系统全覆盖自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重建重点岗位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提醒卡、警示卡、纠错卡”“三早三卡”预警机制。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发放计生便民服务卡,提供“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以优质服务重塑了计生系统计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坚持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队伍建设培训,举行集体廉政宣誓。开通监督举报和便民维权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度,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祝相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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