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21
2011年,泸州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明确提出,要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工作继续走在全省教育系统前列。
要求全市所有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85%的乡镇学校、60%的村小(校点)要达到“四化”治理目标;要创建评选“环境优美示范学校”20所,巩固提高“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成果;要大力推广改厨、改水、改厕、改垃圾库和改陋习先进经验,努力建设一批“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要继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达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要加强活动机制建设,使“进学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
为实现目标,泸州采取强力措施。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做好五个结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严格督查问责,市教育局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目标管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暗访,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并将“进学校”活动纳入对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对实施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完)泸州市教育局 杨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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