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5
认为自己负责拆迁工作辛苦,55岁的通州区宋庄镇寨辛庄村原村主任史福利竟向开发商额外索要120万元与另一村干部私分。此外,他还挪用700万元征地补偿款为某公司做贷款担保。记者9月3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史福利有期徒刑20年。(人民网9月4日)
仅仅是认为自己工作辛苦,就能向开发商索要120万元巨款借以中饱私囊。在这名村支书的眼里,120万元辛苦费得的理所当然,但不想却因一念之差身入囹圄。惊叹之余更值得深思,是谁借给村支书索贿120万的胆?
就笔者所知,一名村支部书记每月工资也就1000余元,再加上一些年终奖金或返还,也不会超过万元。如史福利这个村支部书记所言:“和村民谈补偿很辛苦,自己不能白忙活,就多要了些钱。”能理直气壮的索贿,心安理得的收受,其胆量之大可见一般。试分析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其一,土地拆迁中监管存在盲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兴起,当前各地都在注重城镇开发,各种楼盘如雨后春笋般纷纷破土动工。其中涉及到的土地征地拆迁,其最直接的联系和协调都需要由村支部书记来负责。如何加强对村支部书记在征地拆迁中的监督,如何启动相应的机制或制度,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制度或措施出台。正因此,史支书才有这样的胆,敢于如此巨额索贿。
其二,“强龙”不压“地头蛇”的理念作崇。从开发商的角度,为了更顺利的完成开发,赚取利润,肯定需要支部书记的大力协调与支持。因此,当史支书要求额外索要青苗补偿费135万的时候,即使明知不符合政策规定,但同样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只要能“闷声发大财”就行。正是这种“强龙”不压“地头蛇”的思想误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史支书索贿的胆量。
其三,为群众服务观念的淡薄和弱化。作为一村支部书记,按理应该想着本村群众,应该着眼于村上经济的发展和长远的收益。倘若史支书心里想着百姓装着百姓,那么,他向开发商额外索要135万,就不是分给群众15万,自己和他人侵吞120万。当然,如果135万能全额兑现,那就不是贪官,而是好官了。正是这种公仆官念的淡漠,才让史支书走上了不归路。
其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并不仅仅适应于领导干部,对于最基层的村支部书记来讲,同样需要有这样的公仆情怀。其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仅仅只针对领导干部,对于最基层的村支部书记来讲,同样需要监督和处理这根“高压线”。倘若在村一级制度建设上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在监督与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在惩处上进一步严格,没有了索贿的土壤和空间,那村支书索贿乱象当能得到有效的制止。(完)作者:余正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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