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22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三个过硬”( 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要求,为了提升全系统工商干部的执法能力和行政监管水平,突出依法行政、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提高工商干部的行政执法素质,努力实现“四高”(高素质的队伍、高科技的手段、高效能的监管、高质量的服务)目标。7月21—22日,泸州市工商局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由市局法制科主持,四县三区工商局的分管副局长、法制股长和各工商所执法办案人员共计140多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侵权责任法》、行政执法基本理论知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案例分析,授课教师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认真讲解。泸州市法建办陈祖琳老师结合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重点讲解了关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关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问题、关于共同侵权责任的问题、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等问题,提醒大家在执法监管中要坚持和谐执法,切忌野蛮执法和不文明执法;四川省工商局法规处岳林川处长重点向大家讲解了行政执法败诉以及办案人员的职业风险等问题,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要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努力培养法治思维,严格工作程序,防止出现执法违法和不廉洁行为;四川省工商局办案专家赵士建老师则结合有关具体的商标侵权案件与参训同志进行了互动交流和热烈讨论,帮助大家拓宽了办案思路,开拓了办案视野,强化了坚持依法办案的意识。
这次行政执法知识培训深受基层执法办案人员的欢迎,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执法办案的把握处理能力,对推进泸州市工商系统法制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完)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 陈力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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