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6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切实打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日前,长江四川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拉开序幕。
据了解,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以及制度、档案建设情况。验收的重点是:危险物品运输船舶、客渡船舶、水上加油站、水上餐饮娱乐场所等场所。为搞好此次验收,长航泸州公安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验收作出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验收,旨在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防止水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全力维护长江四川段水域和谐稳定大局。
目前,该局由消防监督部门牵头,在各基层派出所紧密配合下,长江四川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正有序进行之中。(完)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 任选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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