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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泸州市公安机关将开展"六必查一教育"整治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6

    为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实现防事故、保安全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平安四川”行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将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底组织开展以“六严查一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大整治。

    此次整治涉及公安机关政工、治安、特巡警、纪检督察及交警多个部门,整治内容及具体措施为:

    严查重点车辆。以交警为主,组织特警、巡警、派出所民警联合作战,加强对我市境内主要通道、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路面的管控;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及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大中型货车及面包车的检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严把出站、出城、过境关口,严格执行“七必查”制度,严格落实超长线客运车辆强制休息制度,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落实属地化、户籍化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客货运车辆、校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及时将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事故情况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加强综合监管。同时,针对校车、微型面包车存在的突出违法和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一律顶格处罚;严格查处微型面包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膜、不系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车驾源头监管。严把驾驶人员培训关、考试关,对考试过程实行严密监控,严格整顿考场纪律和秩序,加大初次申领和增驾申请人的审查力度;严格驾校监管,切实提高驾校培训质量;严把重点车辆登记和检验关,逾期未检的,要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检验。

    严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立即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上报安监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国、省道和县乡道路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当地安监部门;对隐患突出的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和隐患桥梁、路段,一律采取责令整改、依法停运、限制通行等坚决有力的措施。

    严查营运车辆超速、超员。根据辖区车流量特点进行测速,同时要增设固定和流动执勤点,采取“错时检查法”,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不失控。对超速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记分;对超速50%以上、情节严重的驾驶人,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超速2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处罚后通报企业;对超员违法行为,将严格落实处罚、转运、通报措施。对同一客运企业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严查无牌无证。重点围绕无牌、无证两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其发生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收费站附近道路、服务区的巡查,严控路面,严查源头,深入推进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将认真巩固前期整治成果,严查重罚顶风作案车辆和驾驶人,坚决防止发生反弹,不断建立完善涉牌涉证整治的长效机制。

    严查“酒驾”、“毒驾”。根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调集优势警力和科技装备,严密设卡布点,联合相关警种,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对饮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处罚,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该定刑的一律移送定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将查询、比对登记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并说明理由;已受理申请的,将中止业务,不予核发驾驶证并说明理由。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将结合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制作一批宣传品,发放到企业运输单位和基层乡镇、村组、街道、社区,组织对所属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警示教育,以血的教训唤醒全体驾驶人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充分依靠新闻媒体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宣传和公益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深入学校、厂矿以及重要路段、重点单位,对农民工、学生等特定对象开展针对性宣传;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公开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和重大隐患,设立有奖举报电话,以发动广大群众与交通违法行为作斗争。(完)泸州市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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