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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春燕:临时工不是干部犯错的“挡箭牌”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7

    近日,“温州瓯海区教育局督导在上班时间开房赌博”一则消息在网上疯传。瓯海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此事,警方现场缴获4988元赌资。记者前往教育局求证,遭20多名教育局工作人员“围逼”阻扰。推搡间,其中一名白衣男子冲到记者面前,试图阻挠记者摄像取证,白衣男子还叫嚷着:“我是临时工!”(9月6日青年时报)

    曾记得,1月16日杭州火车南站称,私带乘客上车的系临时工,1月10日,郭德纲就弟子及儿子在机场围殴记者一事作出回应,称打人者是德云社临时工;还记得,掌掴菜农的城管是临时工,抄袭文稿的秘书是临时工,跟辖区居民发飙的民警是临时工;而今上班时间打牌的也是临时工,临时工俨然成为一个颇具玩味的职业。但让笔者感到更加疑惑的是临时工哪来的这么大的胆子和权利?为什么出事的总是临时工呢?是真的出事还是被出事呢?

    在报道中经常出现的“临时工”,是指一些单位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他们在单位不属于正式工作人员,只是单位临时性、季节性的用工。我们注意到,城管、通讯、电力、金融等行业,经常聘用临时工。由于身份是“临时”的,他们往往干的多、拿的少、无保障,按说也属于社会上的弱势人员。所以,为保住短暂的“饭碗”,他们忍气吞声,让干啥就干啥,哪怕触及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因为身份是“临时”,他们收入低、无福利,因此变着法去找外快、捞好处、挣福利,寻求内心“平衡”;因为身份是“临时”,他们抱着反正工作不长久,弱化了制度意识,淡化了纪律观念,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因为身份“临时”,他们成了背过担责的“替罪羊”,暴力执法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也是临时工。

    如此看来,“临时工”出事不是偶然的,是畸形用工制度的必然产物。一旦出事,就让临时工“站出来”,把“责任”扛下来,反正是“临时”的,这样极大助长了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侥幸心理。

    事实上,不管“临时工”还是正式工,违法违纪同样应严惩追责。临时工不是干部犯错的“挡箭牌”,临时工犯错同样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笔者认为,用临时工来做“挡箭牌”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还会对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造成不好影响,暴露出了个别领导责任的缺失。

    可以说,在群众眼中,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聘用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该部门和政府的形象,稍有失言便会对政府形象造成影响,难道此白衣男子叫嚷“我是临时工”,公众就认为跟教育局没关系了么?当然不会。

    事实上,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已经没有了“临时工”一说,要么是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职工,要么是不签合同的违法用工,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都是本单位职工,单位不能以“临时工出错”为由而免除责任。

    我们期待,"临时工"不再背黑锅,不再成为挡箭牌和替罪羊,更不该成为一些单位黑色幽默的主角。(完)作者:豆春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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