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7
为了规范节庆活动举办行为,防止节庆活动过多过滥,江西省出台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今后,对擅自举办节庆活动,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出席,以举办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江西日报》9月7日)
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动有其积极的一面,举办方能感受到上级的重视,也能听到领导关于全局的意见和建议,对活动的开展能起来推进作用。但过于频繁出席,则有“作秀”和“捞钱”的嫌疑,当控当止。笔者认为,江西出台细则其目的就在于此。
在江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活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试剖析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日活动,笔者有以下思考:
非常明显,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活动邀请领导干部参与,不外乎图其名气,借个彩头。与此同时,主办方更是隐性的告诉大家,这位领导干部和我关系较好的事实。再如发贺信贺电,领导干部自身是好意,但同样是在隐晦的告知大家,我很关心这件事。无形中,领导干部成为了主办方某些人的背景和后台。
再者,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按惯例会主办方会送给红包,至于红包是大是小,则完全根据主办方的意愿决定。由于送礼多少只是当事人才知晓,无形中也就成了主办方加强与领导干部物质联系的一种方式。隐性的受贿却又是正常的惯例,对此,频繁出席节庆的领导干部往往心知肚明。在接受红包的同时,也是频繁受贿的过程。
此外,过多的节庆活动泛滥也是江西省出台细则的因素之一。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节庆活动,往往会有立项随意、数量过多、耗费巨大、监管不力等情况的发生,在造成巨大浪费的同时,却对事件本身助益不大,领导干部能少出席类似节庆活动,能认识到过多举办节庆活动的害处,对于减少节庆活动也能起到推动作用。(完)作者:余正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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