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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燃:38人“带队考察”非明智之举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7

    工商局发文称“帮助个私企业开拓市场”出境考察,行程安排却是清一色旅游景点,“带队”干部三四十人,费用开销来自民企协会会费……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干部近日被曝集体出境“考察”事件,引发人们质疑。(新华网9月6日)

    很明显,以开拓市场的名义,38人参加考察,花的是民企协会的钱,做的是旅游散心的事。如此“考察”不需欲盖弥彰,公众心知肚明。

    据市工商局解释,38人带队是因为38名工商局的干部都是协会会员,考察的目的是“帮助个私企业开拓市场”。为何考察内容全程都是景点,则是因为诸如老兵农场、大理石建材厂、商场等企业都在景区内,或者本身就是景点。考察费用全部列支则是由于协会章程规定:会费可以用于开展协会活动。

    非常牵强的理由,非常牵强的解释。试问:既然是考察,那为何八天的考察日程,仅有最后一天浏览钻石加工场中心才与开拓市场有那么丁点联系。再者,参加考察的其他企业每人交费5400元,但38名干部却全部是会员,可以会费缴纳,任谁不是一眼看出,这不是一种变相的福利?

    其实,就38人“带队考察”一事,维南市工商局根本不需要如此释疑。

    网络关注的,其实并不是“考察”本身,在符合原则的情况下,单位组织职工出去旅游,只要注意旅游期间的安全以及工作顺利的开展,那自然无可厚非。但现在的问题却是38人“带队考察”的旅游却是打着公家的旗号,花的却是协会的钱,如此作为自然令公众愤慨。

    同样,从工商局的解释中也暴露了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从局长到科长,都在协会兼职,难道不会造成管理的混乱?用会费开展协会活动当然可以,但用会费来让部门的干部旅游,却明显不应该。再者,动员10家企业参加,可免费得到一个旅游名额。试问,作为主管部门,对直接管辖的单位提出要求,谁会不去,谁敢不去?就不怕违背命令后给的“小鞋”?

    作为主管部门,工商局在对待直接管理的机构时,更应该提倡的是服务而非索取。尽管不是索贿,但如此通知企业“考察”,如此使用会费“考察”,却相当于便相的强制安排和肆意消费。从这个角度上讲,38人的“带队考察”实为不智之举。(完)作者:余正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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