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8-23
一夜之间,内江市东兴区杨家镇15户村民先后发现家中的狗不见了!当晚,偷狗贼便被警方抓获。日前,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获刑。
今年44岁的张某,是内江市资中县明心寺镇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月3日晚,张某与其他三人(在逃)共谋后,由张某驾驶一辆白色五菱面包车,窜至东兴区杨家镇村民住宅外,采取用刀割断栓绳、用铁夹子夹犬的方式盗窃受害人陈某等15户村民家的16只家犬。当晚,张某被警方当场抓获,挡获被盗的16只家犬并发还给受害人,张某作案时用于装载运输被盗家犬的白色五菱面包车被公安机关暂扣。归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内江市东兴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16条狗价值人民币5304元。法院认为,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30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为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另外,张某作案车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高敏 记者 高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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