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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燃:电动车“变身”机动车政府当考虑民生民意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14

   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中明确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电动车市场保有量是1.4亿辆,而市场上时速低于20公里的电动车几乎没有。换句话说新国标实施后,按照标准所有电动车都将华丽的“变身”机动车。

    不能看出新国标的制定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公众的出行安全。但作为政府部门作为领导干部,在一项涉及上亿人的制度出台前,更应该做好前期的调查与摸底工作,做到全面的考虑民生,广泛的征求民意,才能让这项制度得到公众的拥护,起到其本身应有之意。但是很显然,新国标却没有做到这一点。

    2009年12月,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该标准本计划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却因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的原因,由中国自行车协会以及各地方协会申请暂缓实施并通过。

    现在,时隔三年,在没有任何宣传和征求意见的情况下,这项暂缓实施的标准突然重启。其正式实施的背后,涉及怎样的政策考虑,又经过了何种博弈,却着实值得商榷。

    暂且不说其积极的一面,就电动车“变身”机动车,我们试分析其缺点与隐忧:

    首先是生产企业与就业员工的问题。正如上文所述,2009年暂缓实施新国标的原因就在于此。那么,这一涉及如此庞大的群体的难题,是否已经解决?很显然,这2000家以上生产企业要办理合格的证件,在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的同时,相关领导是否可以出面指示,对在办证环节中的时间安排可否大开“绿灯”,让他们能从速从快办理。

    其次是电动车“变身”后的出行车道问题。目前,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的拥堵也成为交管部门亟待整治但始终成效不显的问题。电动车因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便利,更易于为普通市民群众所接受。倘若“变身”机动车,那么,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道行驶?倘若在机动车道,与摩托车、小车同行,真要是“逗硬较真”的话,那电动车怎么伤得起?

    非常明显,电动车完成向机动车的华丽“变身”,必须涉及到牌照、考证、保险等相关的手续。暂且不说其麻烦与否,作为1.4亿,且每年以2000万的数量增加的电动车群体,必然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带来经济方面的巨大收益。在助推GDP增长的同时,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符合要求的电动车能有更加便利的条件,更加安全的行驶。2009年交管部门一项数据显示:从万人死亡概率上看,电动车是0.3,摩托车是2。至于新国标实施后,能否在0.3的概率上有所降低,公众将拭目以待。(完)作者:余正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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