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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10月底前完成今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1-08-01

    日前,内江市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检查指导,确保2011年10月底前圆满完成今年我市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内江市10月底前完成今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图1)

资料图

  据了解,2011年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包括:(1)、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009年冬季武警上海市总队从上海高校定向征补的专门担负上海世博园区安检任务的女兵,本人书面申请退出现役的。(2)、士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3)、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原则:继续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切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确定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时足额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一是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地县(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市财政根据两区接收安置情况适当补助。二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三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和优惠政策。市级和两区按全市2010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测算,三县根据当地2010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测算。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的及时发放。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政府扶持、个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动员,积极引导退役士兵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同时,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置法规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能享受相应安置待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政府安置的,取消其安置资格。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拒绝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纪、依法处理;没有完成安置任务的县(区)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完)吴建军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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