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18
从初次受贿内心有愧、忐忑不安,到后来次数多了,就习以为常了,我一直用“双赢”来宽慰自己。我总认为这些钱是白来的,不拿白不拿,一来可以为教育系统办点事,二来自己也能用点,反正不用花工资,省事,何乐而不为?—摘自云南省西畴县原教育局局长皮登坤。(《检察日报》9月18日)
自首的贪官坦承受贿在于“不拿白不拿”。究其原因,莫过于贪污的钱尽管不合法,但合情理,没有给单位、给工作带来损失,所以才会说出“双赢”的话。而这也是目前许多贪官的共同心理。笔者认为,“不拿白不拿”只会滋长贪污受贿的念头,着实不可行。
暂且不说皮登坤私设“小金库”挪用17万元的犯罪事实,仅说其三次拒收四次受贿的经历。能经受住工程老板三次送礼,当可看出皮登坤对于送礼的认识:反感,并且拿人手软。但为何第四次却收受了,却是缘于“跑项目、要资金要花钱,这点钱就当去跑项目的资金了,资金要来就可以拨付给我,一举两得”的话语。也正是这句“一举两得”,让皮登坤有了“双赢”的认识,才会从忐忑不安变为习以为常,才会成为最终落马的贪官。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不是孤立的,其背后必然有其原因。皮登坤为什么会受贿,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市场和其所具有的身份使然。不行贿可以,但要么工程款被拖欠,要么要争取的项目被别人高价购得。与此对比,花一点行贿的小钱,能得到领导的关照,以谋取更多的利润,那又何乐而不为?所以,与其说施工老板在向皮登坤行贿,不如说向教育局局长这个职位行贿。
“不拿白不拿”的逐利思维值得反思。试问,倘若我们的领导干部能洁身自好,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那就不会有经常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发生(收受贿赂后立马协调800多万元)。在涉及大型工程和采购的招投标项目中也也能做到层层把关,选出最优质最价廉的施工方或采购方。如此作为,没有了行贿的因,自然不会有受贿的果。
其实,皮登坤有句话说的好:“双赢”。但此双赢非彼“双赢”。不是打着为单位办事的旗号心安理得的受贿,而是严把受贿关,树起官员执政为民良好形象的同时,更能让政府的公信力得到极大的提升。(完)作者:余正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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