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21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积极部署,狠抓措施,努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乡镇。
组建队伍,加强领导。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工会联合会主席郑海英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黄长亮任副组长,各办(中心)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在镇工会设立办公室,由王学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日常工作。
协调配合,形成多方参与格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会、社会保障、安办)和有关部门,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方运作、多方配合、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村村通、贴标语、开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在全镇营造良好氛围。指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分析和总结创建活动情况,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动态管理,严格把关。对凡申报镇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单位,镇创建领导组将按照创建标准条件组织检查验收和考评。受到镇政府表彰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申报评比表彰一次,不搞终身制,如发生企业亏损,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劳动纠纷,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等制度情形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培育典型,创造条件,打造特色亮点,努力争创区、市、省级乃至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完)南溪区长兴镇 熊鑫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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