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05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摩托车保有量日益剧增,因摩托车交通违法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增多。随着盛夏酷暑来临,摩托车违法行为尤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摩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从8月8日起,泸州公安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各辖区城区道路、城乡结合部和主要国道、省道及重点旅游线路等,重点将针对摩托车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车、飚车、超速行驶、超员搭载、违法入城、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届时,泸州市交警支队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整治行动:一是全面管控。要坚定“民为根本、民需警应”的理念,积极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需求,对摩托车违法行为实行先教育后处罚的方式。要努力做到见违必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实施的“交通安全警示卡”制度,坚持理性、平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执法理念,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交通安全警示卡”教育的措施;灵活执勤模式,采取定点查缉与流动监管相结合,在整治中随时调整执勤地点、灵活安排整治时间,做到及时发现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二是加强宣传。要结合当前的“警民亲”活动,迅速形成广泛规模的宣传效应,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三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将此次整治与其他交通违法查处相结合,并在工作中逐步形成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督查。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和重点区域,督导检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查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完)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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