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23
9月13日上午,泸州市看守所,婆、媳二人抱头痛哭,数载积怨一朝化解,在场人员为之感染。纳溪法院新乐法庭仅用16天成功调解一起原告伍某等与被告马某生命权纠纷案。
被告马某在与原告伍某之子刘某系夫妻关系,马某与刘某于2008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生育一子,婚后婆媳关系一直不和睦。2012年3月17日,被告马某与死者刘某发生纠纷致其死亡,同年7月30日,被告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2年8月28日,原告伍某等三人起诉被告马某生命权纠纷案,要求被告马某赔偿40万元。新乐法庭受理后,鉴于案件的特殊性,8月28日到泸州市看守所向被告马某送达了相关诉讼资料,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并给被告马某做调解工作,同时,向泸州市看守所送达了暂缓执行函,随即与被告马某家人联系沟通,又与原告伍某等人衔接,由于婆媳多年不和分歧大,双方僵持不下。
9月10日,法庭通知原告及被告的家人到法庭进行调解,反复以亲情关系、换位思考等办法做双方的工作,通过法官诚心、热心、耐心讲解法律,双方初步达成共识。
9月13日上午,办案人员带领原告及被告的家人到泸州市看守所开庭审理,法庭再一次做被告马某的工作,加上双方亲人的理解和支持,双方互谅互让,原、被告达成赔偿10万元调解协议,并当即兑现20000元,其余分期付款。在双方签名盖手印后,多年不和的婆媳心结终于解开,由此出现感人的一幕。(冯光春)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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