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25



违章司机指认现场。
9月24日4时52分许,一位从叙永回泸州的驾驶员打电话向纳黔高速公路交警一大队值班民警反映,在江门大桥上有两辆货车逆向行驶。大队值班民警郑鸿耀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叙永管理处监控中心安排各收费站注意发现逆向出站车辆,并立即驾驶警车组织交通执法、路产管护队员上路巡逻,力争在路上制止逆行车辆继续逆行。5时20分许,两辆逆行货车在即将出叙永收费站时被拦获,并在交警、交通执法、管护队员和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下将其安全带出叙永收费站。
经调查取证查明,23日晚8时30分许,自贡市荣县旭阳镇驾驶员张某(女)与其老公一起驾驶荣县川运汽贸有限公司的川C12906重型仓栅式货车从自贡出发,途经内宜高速、厦蓉高速准备前往贵州,当其驾驶的车辆行驶到宜泸渝高速与厦蓉高速交汇处的施工路段时,从双向通行的变道口逆向驶入对向车道,尾随其后的叙永县麻城乡驾驶员代某(男)驾驶的川E96807轻型仓栅式货车也跟随其逆向驶入对向车道。
民警在调查取证中还发现,两辆逆向行驶的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还相互超过对方的车,由于热心的驾驶员及时报案,高速交警、交通执法和路产管护队员及时上路巡逻制止并将违章车辆安全的引导到叙永收费站,在纳黔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70多公里的两辆货车幸未发生交通事故。
纳黔一大队的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逆向行驶的两名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违法记12分,将其驾驶证扣留转递到驾驶证所在地的车管所,并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到大队接受约谈,大队将在后续工作中将其违法事实及处罚情况抄告车辆单位所在地安监部门。(完)纳黔高速交警大队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