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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成立川南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网  发布时间:2016-09-05

  日前,泸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泸州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人员的任命,泸州市中院环境资源庭正式成立。这也是川南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

  据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职能是:按照省法院的要求,结合泸州市法院工作实际,拟对环境资源审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集中审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案件,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行政申诉审查案件;指导各区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泸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何锋表示,将充分发挥环境资审判庭的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好有关环境资源类型的刑事、民事、行政类案件,积极加强环境资源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据了解,从2014年至今,泸州市两级法院审理非法采矿、滥伐盗伐林木、非法采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案件、民事环境侵权案件和环境保护行政案件达320余件。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大力推行环境公益诉讼,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

  何锋表示,从事环境公益活动的,可以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重大风险污染环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恢复生态的义务,从而提高司法保护水平。(余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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